河北交投井储物流有限公司煤炭储运中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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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2-28
  • 来源:河北交投井储物流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交投井储物流有限公司煤炭储运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井行审投资备【202242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北交投井储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交投井储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筑城河北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交投井储物流有限公司煤炭储运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井陉县秀林镇吴家庄村村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0628平方米包括一号配煤车间、二号配煤车间、消防泵房及水箱间(地下水池)、变配电室及控制室、卫生间、门卫和雨水收集沉淀池、软化水处理系统、地磅、洗车台等

2.4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2.5计划工期: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含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

注:“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 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关注项目,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122900002023152359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4.3 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 18 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投标文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人:河北交投井储物流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井陉县                                                          

联系人:李星烁

电话:19933101080      

                     

招标代理机构:筑城河北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加速器一号8层                              

人:  剧冉青                      

   话: 0311-68050828  

监督电话(住建):0311-82022522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