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体系及“双控”机制建设咨询服务采购
询价公告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全管理体系及“双控”机制建设咨询服务采购
1.2 采购项目概况:
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及“双控”机制建设咨询服务。
本次询价采用线下报价,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备注:
(1)“分项报价”“合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中询方完成咨询工作内容的专家费、差旅费、食宿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中询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另行索要其它费用。
(2)中询后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因其他任何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如因国家财政政策调整造成增值税税率变化,增值税税率部分做相应调整,中询方无条件配合调整,如不调整视同违约。
2.2 质量要求:
中询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河北交投集团市场化企业安全生产评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如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细则适用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2.3 结算和验收方式:
中询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到询价方工作地点(桥西区新石北路395号爱普大厦)驻场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工作成果。
结算方式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中询方将服务成果提交给询价方后,询价方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并通知中询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方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二阶段:年末中询方依据《细则》要求组织专家对询价方内业资料等安全工作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协助询价方进行整改。检验结束后询价方通知中询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方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三阶段:交投集团年度考核评级结果公布后,如询价方考核评级成绩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将通知中询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方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如因中询方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或工作失误导致询价方考核评级成绩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询价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余下款项。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要求响应单位须具备条件: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询价服务咨询经验。工作成果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响应单位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备案单位,具备一级道路运输、一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资格。
3.2 本次询价对响应单位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3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其他要求
4.1 各响应单位根据市场情况和工作内容合理报价。
4.2 询价申请文件的组成:询价申请函、报价单、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单位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本询价文件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文件格式详见附件,附件中未提供的参考格式,询价响应单位可自拟)。
4.3 评审和中询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报价(含税价)合理最低者为成交咨询单位;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服务承诺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4.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文件无效:
(1)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加盖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5中询方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且未经询价方许可不得泄露工作成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询价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绝支付一切费用。
5.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单位,请联系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获取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1:00前递交响应文件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5号爱普大厦605室,晚于此时间报价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方: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新石北路爱普大厦6层
邮 编:050000
联系人:封凯朝
电 话:0311-86633791;1551112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