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2 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太行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发展需求,需进行询价采购,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询价内容
2.1.1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要求
备注:
(1)以上报价是指混凝土直卸入模单价,不含混凝土外加剂及泵送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单价内。
(2)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采购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在暂定数量范围内,中询方应无条件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中询方不得以暂定数量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小型项目据实际情况对购买数量予以明确)。
(3)特殊约定:采购方可以根据实际使用要求,可自主选择是否增加混凝土外加剂及泵送项目,增加外加剂的种类、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2 质量要求:
2.2.1混凝土中原材料及各项质量指标必须符合GB/T 14902-2012标准,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 50164-2011为准,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10-2011标准,同时应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采购方同意。
2.2.2混凝土所用材料、配合比均应符合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混凝土所用砂宜用中砂,砂、碎石要求符合;防水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均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所用材料应符合等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的要求。防水混凝土应符合的要求。每立方防水混凝土总碱量(Na2O当量)不得大于3㎏。
2.2.3标养及同条件试块,必须全部合格,主体验收时如因砼标号不达标造成质量问题中询方负责。
2.3验收要求:
2.3.1 验收时间:采购方收到货物后,中询方报验,采购方验收;
2.3.2 验收方法:现场试验人员做坍落度试验查看混凝土的和易性,是否有离析现象;
2.3.3 验收标准:按国标 GB/T14902-2012执行;
2.3.4 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采购方物资部、工程部、试验部门负责;
2.3.5 采购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中询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中询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中询方承担;中询方在接到采购方异议后,应在1小时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2.3.6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采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按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2.4数量计量、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2.4.1计量单位为m³,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的结算单数量为准。双方如需增加新的品种、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4.2采购方可随时对中询方的混凝土运输车过磅抽检,混凝土的理论比重按配合比计算,其容重见《混凝土容重标准》。若抽检中发现实际重量小于随车提货单数量×理论比重的99%,则中询方当月供应的所有商品混凝土都按结算数量=混凝土的随车提货单数量×抽检到的最低比例计算。
混凝土容重标准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理论容重(kg/m³)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380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2385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2390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395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2400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2405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2410 |
2.4.3货到工地后采购方安排专人验收货物数量。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中询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如中询方因故未到现场核实数量,则以采购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2.4.4中询方多发或误发的货物,采购方不予计量。
2.5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提货时间:采购人下达的提货订单后1日内。
2.6 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中询方在将每批次计划发货完毕后,且采购方收到货物并组织验收合格后以对应批次的提货单为结算依据对账结算。采购方在收到中询方相应全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应付货款的100%,应付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中询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如询价人出现资金困难,成交供应商同意给予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询价人违约且不计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询价人支付欠款。
2.7 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的额度:50000元。
(2)询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或银行保函。
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09:00之前(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询价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账 号:13172000001201700634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熙园支行
(2)上交的询价保证金在询价人与中询单位签订供应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询响应供应商上交的询价保证金在收到未中询通知后30个工作日予以退还。
3、响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及要求
3.1 参加本次询价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信息等资质证明材料,所有文件均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 近三年开展过的或正在开展的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
3.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单位,请联系商务合约部获取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23年6月29日09:00-09:30时间段内递交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3448423076@qq.com,早于或晚于此时间段投标无效。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价人: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新石北路爱普大厦6层
邮 编:050000
联系人:陈思屹
电 话:0311-8663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