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域光伏支架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2 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需采购光伏支架,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询价内容
备注:
1.根据支架价格组成明细表格进行报价,如后期需单独补充配件,参照支架价格明细价格进行计价。若后期实际使用支架组成发生变化,参照支架价格明细表格进行价格调整。
2.设备供货范围:
(1)光伏组件支架:支架部分包含支架本体、前后斜撑、抱箍及配套的螺栓、螺母、螺母垫、连接件、立柱底板及加劲肋等,包括光伏电池板的安装螺栓。
(2)备品备件。
(3)安装、检修专用工具。
以下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响应供应商无偿补充供货。
响应供应商应对现场的环境进行充分的认识,不限于询价文件提供的现场资料,并据此进行判断,确认报价支架型式能满足现场的环境要求。同时,响应供应商应明确主要部件、备品备件等的生产厂家,明确各零部件更换周期。
3.光伏支架供货前期配件需按照光伏支架的1.5倍进行配置。
2.2 技术要求
2.2.1 结构材料
(1)上部承重结构钢材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2006)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中规定的Q235C、Q355C钢;并要求对应温度的冲击韧性有合格保证。
(2)立柱采用钢管、横梁采用方钢、斜梁C型钢,各构件切角、开孔、搭接等加工方式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得影响构件本身的强度性能。
(3)钢支架、檩条采用Q235C、Q355C钢,且应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伸长率的合格保证。钢,且应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伸长率的合格保证。
(4)所有型钢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2006) 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中规定的Q235C、Q355C;对焊接结构用钢,应具有含碳量的合格保证。
(5)所有圆钢拉杆均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2015)中规定的35号钢。
(6)螺栓:普通螺栓:8.8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5782-2016的规定, 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标《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 3098.1-2010的规定。
2.2.2 钢结构制作:
(1)钢结构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标《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的规定。
(2)翼缘板和腹板可用采火焰或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面质量应符合 (JB3092)的规定。
(3)本设计所标明的全熔透对接焊缝均要求与母材等强,焊缝质量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规定的二级焊缝质量标准,其余焊缝质量等级外观检查为二级。
(4)翼板与腹板间的角焊缝采用埋弧自动焊或气体保护焊。
(5)除注明者外,所有角焊缝均为沿长度方向满焊。
(6)螺栓孔应采用钻成孔。普通螺栓孔可比螺栓公称直径大1.5~2.0mm,主要构件不允许在现场进行打孔。
(7)当板厚<20mm时,可采用冲孔;板厚>=20mm时,应采用钻孔。
(8)下料时,应预留加工和焊接收缩余量.所有梁、柱构件的切割边应平整清除毛刺。
(9)构件加工或焊接后产生的变形应予以矫正。采用机械方法进行变形矫正时,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采用热加工方法进行矫正时,加热要缓慢,加热温度宜控制在600~800℃,严禁超过900℃,以防材质过烧。矫正后的构件变形应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
2.2.3 防锈与防腐
(1)单元钢支架钢结构(包括钢管桩),材质为碳钢,钢构件在制作前必须进行彻底除锈,除锈质量等级为sa22(1)。
(2)钢构件采用镀铝镁锌防腐,合金镀层含量不低于275g/m²(双面)。
(3)除组件安装螺栓(包括螺栓、螺母、垫片等)外均采用镀铝镁锌钢螺栓,合金镀层含量不低于275g/m²(双面),等级均为8.8级普通螺栓。所有螺栓、螺母、垫片的产品等级均为A级。
(4)采用镀锌铝镁防腐工艺的原材料应采用国内外一线大型钢厂产品,如酒钢、首钢、唐钢等同类钢厂产品,并出具钢厂的25年产品使用承诺书。
(5)铝合金压块表面阳极氧化处理,氧化膜级别不小于AA15(平均膜厚不小于15μm,局部膜厚不小于12μm)。
(6)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支架的的中性盐雾试验相关测试报告,盐雾试验时间480h,需达到《金属基体上的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样的评级》(GB/T6461-2002)评级中的Rp7级要求以上。
(7)铝合金压块采用6063 T5、6063 T6、6005 T5、6005 T6铝合金材质,弯曲度≤12(韦氏硬度)。
2.2.4支架接地端子以施工图为准。
2.2.5光伏电池板组件安装采用螺栓连接的安装方式,螺栓、螺母材质为镀锌普通螺栓,满足25年的使用寿命要求。
2.2.6支架檩条满足最大变形量不超过1/250。
2.2.7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本规范所提的技术要求。
2.2.8响应供应商应向采购方保证所供产品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2.2.9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2.2.10如在安装的试运行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产品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响应供应商应尽快免费更换。
2.3备品备件、易耗品
光伏组件支架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期至质量保证期开始期间的备品备件,包括在报价总价中,全部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2.4 计量方式和结算数量:物资为过磅计量;
2.5 中询人应采取保障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及货物本身的安全措施,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中询人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对非采购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承担全部责任。
2.6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供货地点: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
(2)交货方式:中询方将主、辅材运输至项目所在地。
2.7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中询方在将每批次计划发货完毕后,且采购方收到货物并组织验收合格后以对应批次的提货单为结算依据对账结算。采购方在收到中询方相应全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应付货款的100%。
如采购方出现资金困难,中询方同意给予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方违约且不计息,中询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采购方支付欠款。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条件:
响应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持续供货能力。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询价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单位,请联系商务合约部获取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23年8月14日14:30—15:00时间段内递交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3448423076@qq.com,早于或晚于此时间段投标无效。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价人:河北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新石北路爱普大厦6层
邮 编:050000
联系人:陈思屹
电 话:0311-86633790